按学历发购房补贴,有违财政公平
2016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盘和林

  日前,大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按此新政,博士购房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硕士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本科及大专学历每平方米补贴200元。(6月16日光明网)
  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的财政收支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都要体现或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当前,我国财政已经实现了从“国家分配论”向“公共财政论”的转变,财政延伸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的活动,其基本特征是公共性、非营利性、法制性等。大连出台补贴少数人购房的政策,显然仍是“国家分配论”思维下的政府任意支配财政的行为,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
  按照公共性的要求,公平是财政支出必须遵循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谁承担税负和谁来获得财政支出收益的问题。人们常常用“是否公平”来评价各种政策,但不同利益群体对公平的理解是有区别的。例如,作为大连市购房政策的受益者,在拿到数万元由众多纳税人承担的“财政补贴”时,会把“十年寒窗苦”纳入到公平的范畴来理解;但对于那些同样创造财富却学历不高的人来说,“损己利人”的补贴就是不公平的。
  那么,怎样才能确定公平的标准呢?有一个简单的准则——人人退到“无知之幕”的后面,换句话说,当一个人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博士毕业还是高中毕业时,是否还同意政府将这笔“购房补贴”支付给少数高学历者。如此假设之下,答案也就很简单了,相信绝大多数政府会拿这笔钱补贴那些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因为谁都担心自己落入收入少又没有补贴的弱势群体。如此看来,大连市还不如将这笔公共财政资金,以公租房等形式为城市弱势群体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这既符合国务院前不久出台购租并举促楼市去库存的房屋租赁新政精神,更是体现公共财政“善”的关怀。
  其实说到这里,补贴高学历群体的政策目的已经很清晰了,让收入高的人买更多的房子,至于到底谁最需要帮助,反倒是次要的了。大连的购房补贴政策,更是暴露了部分地方政府支配公共财政资金的随意性,缺乏民生意识,只考虑到政府自身的目标。之所以如此,只能说明公共财政支出的决策体系出了问题,民主决策、公众参与被忽视了。而按照现代政府的要求,公共财政支出不能从政府的利益出发,而是必须强化公共性约束,将公共财政支出的理由、决策程序、决策成本公开并接受监督,尤其是对非公共领域的支出,如指向少数群体的补贴,持谨慎态度。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