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维
7月1日早上6点左右,一对以贩菜为生的夫妇驾驶三轮摩托车闯红灯过马路,在路中央被轿车撞倒,两人双双受伤。据不完全统计,从6月4日至7月1日,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至少4起,一位70岁的老人更是因为闯红灯丢掉了性命(《齐鲁晚报》7月7日C03版报道)。
平时在路口,只要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闯红灯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行人、骑电动车或三轮车的市民对信号灯好像没有什么概念似的,管你绿灯还是红灯,想走就走,对身边穿梭的车辆视而不见,对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危险全然不顾,表现得异常“勇敢”。
我们赞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有人落水毫不犹豫下水救人的行为,那是一种见义勇为的勇敢精神;我们赞美面对地震、洪水的危险,仍奋勇当先抢险救灾的人民子弟兵的英勇无畏,那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敬佩、学习和发扬的精神。闯红灯这种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不顾所表现出的“勇敢”,其实不是勇敢,而是无知,是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法规意识极度淡薄、安全意识极度缺乏的表现。
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不管是行人,还是骑自行车、三轮车者,都是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发生碰撞,受到伤害最重的总是这些人。也许你前天闯一次红灯没什么事,昨天再闯一次红灯也没发生什么问题,今天还是什么事没有。所以,你就认为闯红灯不是多大的事、多危险的事、不会出事。但有一句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闯红灯这样的交通事故只要发生就是大事故,发生了你就承担不起,甚至还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无数惨痛的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对于闯红灯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
人要有种勇敢的精神,但应发挥在应该发挥的地方和时机,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所表现出的无畏实则是不计后果的胆大妄为。世间没有后悔药,千万别等出了事故才后悔,须知,那时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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