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机组明年实现超低排放
5台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机组已通过改造验收
2016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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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黄色的火炬型的设施是运河电厂新增加的超低排放装置。            (资料图)
     本报济宁7月7日讯(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岳岗) 明年年底前,全市燃煤机组和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截止到目前,全市已经有5台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机组完成改造并验收。 
  去年12月份,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顺利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这是济宁市首批完成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之一。项目投运后,二氧化硫年减排1000吨、氮氧化物年减排520吨、烟尘年减排220吨。今年,该电厂的6号机组也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 
  《济宁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中明确提出,今年年底前,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70%,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50%。2017年年底前,全市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年底前完成单台10蒸吨/小时(不包含)以上燃煤锅炉改造及10万千瓦以下发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16年年底前要完成任务量的50%以上。 
  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有14台,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有17台,10万千瓦以下及10吨以上燃煤锅炉有145台。除此之外,10吨以下的锅炉取缔或者改造为清洁能源。截止到目前,全市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共有8台,通过验收的有5台;22台正在改造中。 
  济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火电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按规定实行“以奖代补”、电价补贴、电量鼓励和差别化排污收费等激励政策。济宁政府预计拿出2亿元进行奖补,其中今年能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可获得奖励;对于焦化行业的干熄焦改造,今年动工的企业就能获得奖励;同时,小锅炉的取缔也可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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