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7月7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张琰) 日前,东明一男子在会友期间偶遇一条史宾格犬,在与其玩耍一段时间后心生喜爱,私自将犬“抱走”喂养。东明警方接史宾格犬的主人报警后,立即着手调查,依法将私自”抱走”有主史宾格犬的男子作出治安处罚。
7月3日18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自己喂养的史宾格犬被人驾驶汽车盗走。民警出发赶往现场后,报警群众李某向警方讲述称,其被盗的是史宾格犬,系2015年12月中旬,自己花费8000元从他人处购买所得,平时饲养在自己工作的汽修厂,并且常在汽修厂附近遛狗,周围人大多知晓该史宾格犬系李某所有。
经过查看附近监控视频,警方发现当天下午15时许,李某所饲养的史宾格犬独自跑到汽修厂附近的一处私人驾校附近,被两名男子抱进一辆轿车后离开。
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很快找到了驾驶汽车将史宾格犬抱走的男子邓某,经依法询问,邓某承认其在7月3日下午15时许抱走史宾格犬的违法事实。据邓某称,当天下午,他途经朋友陈某开设的驾校时停车与陈某聊天,期间,史宾格犬跑进驾校场地,由于自己也非常喜欢狗,两人与史宾格犬玩耍一番后,邓某笑称要将该犬抱回家养,陈某没有反对也并未提及该犬是他人所养,随后陈某因有学员练车离开。陈某第一次将犬引至自己所驾驶的汽车内后,史宾格犬从车窗跳出,陈某第二次将犬抱进汽车后驾车离开。
目前,该史宾格犬已归还失主。邓某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宠物饲养者,要谨慎看管自己所养宠物,在保护自己财产的同时,防止犬类等宠物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外出并咬伤他人,从而引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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