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新义,你因拖欠本公司广告款,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望尽快归还本公司广告款。
枣庄新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7.4.12
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姓名:成新义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704021974****4318
执行案号:(2016)鲁0402执1647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2350元及利息
履行情况: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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