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4日讯(记者 张召旭)食品安全管得怎么样?山东各设区市政府迎来了新的考核办法,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新印发的《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于本月起正式实施。据悉,这一考核的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市政府,省食安委将委托省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应用等内容。根据规定,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政府;考核工作由省食安委统一领导,省食安办和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个部分,年终考核分自查评分、部门评审、第三方评估和综合评议四个环节。根据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省食安办可委托社会评估调查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选取部分重点考核指标或与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关系密切的考核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第三方机构对评估意见的真实性、公正性、公平性负责。
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亮点突出,得分排在前6名的为A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得分排在第7名及以后的为B级。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市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和省部署的年度食品安全重大工作事项未开展未落实的,考核等级为C级。
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市政府,由省食安委予以通报表扬。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市政府,省食安委委托省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该市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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