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两天申请丧葬费咋不给?
人社部门:去世后30天内申请才有效
2017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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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 梁越) 近日,回河镇村民李先生给本报打热线称,母亲于7月20日去世,8月22日自己到民政部门申请800元丧葬费,却被告知已超过申请时间两天。据济阳县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村民去世30天内申请丧葬费才有效。
  据回河镇村民李先生介绍,7月20日,他的母亲去世后,因自己有事,一直没有申请800元的丧葬费,直到8月22日,他到回河镇民政部门申请800元的丧葬费时,工作人员说已超过申请时间2天,无法受理申请。李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并协调给予800元的丧葬费。
  济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老人去世后有两方面补贴。“除了火化时当场减免部分资金外,还有高龄补贴,需后期到当地民政办公室领取,而高龄补贴属于济阳县人社部门负责。”
  据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民去世30天内申请丧葬费800元才有效,超期后丧葬费便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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