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社局多措并举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城市”
不让企业、职工受一点“委屈”
2017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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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职工收到集团工会送来的清凉物品。
  山东英特力集团举办职工篮球赛。
     本报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徐文锋 林恺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近年来,济宁市将儒家文化与创建工作相结合,开展了“弘扬优秀儒家文化、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课题研究,并举办了“儒学讲堂进企业”“书香企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完善的福利体系
让职工无后顾无忧

  在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中,济宁市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分三批次评选3A、4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38家,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山东英特力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信息化为核心产业、兼顾多元化发展的高科技企业集团,也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之一。公司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优秀、团结向上的人才队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基。
  “签订劳动合同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公司吸纳人才的基本要求,公司与每位员工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吴金菊介绍,公司关心每一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实行人性化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及时排查身体健康隐患。如遇员工或家属生病住院,公司领导及工会人员还会前往探望,必要时为员工提供经济支助。此外,每年还会为员工发放生日蛋糕券等生日礼物;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获得“祝贺金”或礼品;中秋、春节传统节日公司为员工发放“过节费”及礼品;夏季发放高温补贴。
  在公司院内,篮球场、餐厅、职工宿舍一应俱全。公司多年来免费为员工提供早、中、晚三餐。员工集体宿舍和单身宿舍按照星级标准建设,宿舍内洗衣机、空调、电视等配套设施齐全,员工可拎包入住。同时,公司内还设立有图书馆、乒乓球室、台球室、健身房等员工锻炼场所。
  公司还格外重视员工的安全生产,除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外,每年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并邀请外部安全部门予以现场指导,组织进行实际操作和演练,使员工不仅在意识上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并且了解如何预防危险,发生危险时如何解决等等。
工人权益排首位
拖欠工资得到遏制

  同样的情况也在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也同样存在。公司有员工2200多人,其中农民工1600多人。通过打造“家和” 文化,不断丰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载体及内涵,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了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担当意识。
  “在洽谈承接工程项目中,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作为与对方合作的首要条件。”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介绍,公司杜绝 “包工头”式的非法用工行为,设立了工程项目建设用工准入制度,由集团公司设立的劳务公司统一雇用调配农民工。
  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增长机制,公司每年按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集团公司经营情况,与农民工代表协商,确定农民工工资增长幅度。近年来,农民工工资年平均递增11%。更重要的是,对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的农民工,公司吸纳到集团本部工作,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具备条件的评聘为高级技师。目前已有26位农民工被选拨到集团本部工作,其中12位被评聘为高级技师。
  正因如此,近五年来,公司员工薪酬年平均递增10%以上,未发生危及职工生命或致人残疾的安全事故,未发现危及职工健康的职业病,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事件。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早在2014年,济宁市就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济宁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实施农民工工资“一书两金一卡”、“工资预储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一书”即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防范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目标责任书。“两金”是指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市、县两级分别设立500万元、3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和非建设领域欠薪多发行业按一定比例缴存工资保证金。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济宁市范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若遭遇恶意欠薪
可打2967110举报

  8月31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清欠办公室内,十几名农民工忙得不亦乐乎,填写材料,核对身份信息,按手印。这些农民工大多数来自四川,在工头的带领下,承包了高新区一建筑工地的分项目,谁知工程停工后,他们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
  包工头告诉他们,公司本来答应及时发放工资,但后来没有履行承诺,工人们一直坚持工作了6个多月,领不到工资,想离开也没办法。几经索要无果后,这些工人找到济宁高新区清欠办投诉,高新区清欠办与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等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过工作人员细致耐心地工作,几天后,给15名四川籍农民工发放了31万元的工资。
  此前,济宁市先后制定出台了《社会保险案件劳动监察与经办机构移交协查办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办法》,不断畅通电话、信箱、网站平台等各种投诉举报渠道,打造劳动维权“110”品牌,及时受理劳动者维权诉求。2012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共查处各类劳动违法案件2904件,行政处罚123件,处罚金额128.5万元,为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67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7件。
  “当职工遇到欠薪、不缴保险等劳动关系问题时,请及时拨打2967110进行投诉举报。”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张建介绍,接到拖欠劳动者报酬的案件后,劳动监察支队将事实调查清楚、证据确凿后,会责令欠薪主体进行支付,如欠薪主体不进行支付,拖欠一名劳动者工资三个月以上,一万元以上,或者拖欠10名劳动者工资5万元以上,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就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监察机构将根据《刑法》第276条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欠薪人欠薪主体的刑事责任。
三级仲裁庭帮忙
企业职工维权不难

  在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常有市民前来咨询、投诉、维权。不管多大问题,经过仲裁庭调解、裁决,仲裁双方大多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为方便劳动者申诉维权,济宁市人社局设立了市、县、乡三级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企业内处理不了的问题,劳动者可到市、县、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裁决。
  同时,济宁市人社局不断提升仲裁办案效能,积极开展省级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实施和谐仲裁,开展调解直通车行动,案前调解率达到50%以上;实行全程调解和全员调解,调解结案率达到75%以上。实施阳光仲裁,坚持证据与法律适用审查制度和大合议制度。实施便民仲裁,创新实施法律援助服务,在全省开创了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先河,发挥与市法院的“裁审衔接”机制作用,“一裁终局”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不断提高仲裁服务水平,实行了代书法律文书、代办法律援助事务,开通网上咨询系统,采取调解简易程序,实施案后跟踪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仲裁预防调解体系,持续扩大预防调解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基层、规模以上企业和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1891个,持续扩大调解员队伍,全市经培训取得证书的调解员达到了4000人以上。
  自2012年以来,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24件,为当事人追回经济损失约2.5亿元;按期结案率保持了100%,调解结案率达到75%以上。
  济宁市人社局调研员肖冬介绍,通过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行一体执法,全市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逐年降低,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到95.8%,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企业党组织建设、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稳步推进。评定命名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00余家,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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