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商铺不卖“老年代步车”了
19家销售店正联系厂家办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退货
2016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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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王帅) 近日,章丘市对“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展开清理整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头对这类车辆进行清理。20日,记者暗访发现,在绣水大街北段电动车销售较为集中的区域,已经很少见到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售。
  “你去看看吧,现在哪有卖电动四轮车的了?这车上路没保障,不安全。”20日上午,记者以购买者名义向绣水大街北段一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铺咨询,店主告诉记者,以前这条街上有好几家店摆着电动三轮、四轮车往外卖,现在都收起来了。听说记者想要购买,店主表示只销售两轮电动自行车,并未购进电动三轮、四轮车。
  随后,记者又向多家电动车销售商铺打听,除一家商铺表示还有两辆电动三轮车在仓库停放外,多数店面已没有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可售。
  据了解,近日来,章丘市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和使用环节上加强监管,对章丘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前期已进行摸底统计,详尽掌握全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主体底数、经营地址、经营项目、在售品牌等相关信息。
  目前,市场监管人员在执法中加强对经营业户的宣传引导,告知经营业户电动三轮、四轮车只能在厂区、景点使用,不得夸大车辆的使用范围,不得向消费者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督促经营业户及时采取退货等措施,不再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辆。
  截至目前,明水城区19家销售店正在积极联系生产企业办理退货手续,并保证今后不再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辆。
  据悉,通过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源头控制,章丘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生产、销售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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