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日前,在某单位的一次新老领导干部交接班会上,离职的老领导这样自我评价:“本人在工作中从不爱和别人红脸,在单位当领导多年,先后搭档过两任班子,相互间从未出现过你争我吵的事儿……”这位领导甚以为豪,但笔者不以为然。 应该说,从做人的角度讲,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遇事大度讲风格、讲宽容,不与人争高低、生事端、闹红脸,是有个人涵养的表现,应该值得提倡。但一旦放到工作的层面上,尤其是涉及一些原则性问题时,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若是单纯为了求得班子的一团和气,或是为了在民主评议时能获个“满堂彩”,就凡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进行正面的思想交锋,那就不仅缺乏基本的党性修养,而且也是对党性原则的一种亵渎,更是对歪风邪气的一种纵容。 作为单位的领导及其他党员干部,切不可一味迁就个别,而必须敢于拿出“红脸”的勇气,以鲜明的党性原则坚持正义,树立正气。只有这样,才能触动每个党员干部的党性“神经”。 (读者 陈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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