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杰
因推电动车上公交被拒,济南一女子拦车20分钟,直到有乘客说要拍照片进行人肉搜索她才离去。这样的事情让人不胜唏嘘,公交车本是公共空间,需要人人用公共意识去维护。(详见本报A09版) 该女子的做法或许有自己不得已的理由,电动车没电了。但做法明显缺乏公共意识,以致漠视了公共利益。类似的做法近年来屡见报端,如带宠物上公交、在公交车上大声喧哗、在路口拦公交车等。究其原因,我们生存的社会正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而且不断加速,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没有熟人的监督,一些人的行为失去了约束,而强烈的公共意识又尚未建立起来。 公共意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给人带来安全和快乐,其中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观念,体现了尊重他人即尊重自己。在公共空间中,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自觉自律,维护我们共同生活学习的环境秩序。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该女士曾质问,公交车有规定不让带电动车吗?要知道,随着我们整个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我们的私人空间越来越小,公共空间越来越大。我们要在公共空间里和谐地生活、相处,依赖的更多的是人们的公共意识,而不是硬性禁令。关键是要形成一个共同的行为模式和准则,大家一起来遵守。 公交车是公共空间,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隐形的规则。即便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也要有公德心,不应该对他人造成影响。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想法随心所欲,公交车还能成为公众出行的便利交通工具吗?每位乘客都应该培养公共意识,公共场合毕竟有别于私人空间,个人离开自己私人的空间后,就应该受到一定约束,这是最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 我们在同一个城市里居住,享受着诸多的服务和生活便利,所以更要有公共意识。因为权利是有界限的,你的权利,意味着别人的义务,你的权利边界,就是别人的权利,所以你除了享有权利以外,要有义务和担当,要知道妥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学会约束我们的陋习,当我们处理事情变得更加理性,就能赢得更多的尊重。 (作者为本报经济新闻中心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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