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孙景雷) 近日,乐陵市物价局联合房产管理部门出台了《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办法》,严管开发商捂盘惜售随意涨价等行为。 乐陵市物价局要求各房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屋之前,开发商须向房管部门申报其预售方案,其中就要明确销售价格和开盘时间等重要预售信息;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若需调整售价,必须按照相应程序再次向物价部门申报新价格,在新价格没有向社会公众公示前,商品房只能按照预售房方案中确定的初始价格进行销售。 乐陵市物价部门表示,凡是发现开发企业未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责成开发企业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该规定的,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将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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