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2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刘存东 戴永森 李君皓) 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济宁市举行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因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随意变道不打转向灯、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不减速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因。 12日2日上午,济宁市文明办、公安、交通、教育等多个部门联合举办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活动上,驾驶员代表、市民代表先后上台发言,倡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出行、安全驾驶的好习惯,拒绝闯红灯、超载超员、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等交通陋习。活动结束后,济宁交警支队的民警代表走上街头,以发放宣传单页、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文明知识。 “以前开车时经常接电话,听过交警同志的讲解才知道,这会严重干扰驾车的注意力,导致交通事故的概率将上升30%。”私家车主宋先生说,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饮酒后驾车等交通陋习一定要改掉,这是对他人和自身安全的负责。看过活动现场一段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发生车祸的宣传片,市民盛女士感慨,以后骑电动车一定要按照规定走非机动车道,同时要控制好车速。“安全通畅的交通秩序,是行人和车辆的共同维护的结果,大家安全文明的意识高了,自然后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发生。”盛女士说。 “今年1月初截止到11月底,济宁市中区交警大队共立案2200多件事故,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不文明驾驶和出行导致的。”济宁市中区交警大队事故股股长张新华告诉记者,城区的人车交通事故中,骑电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不减速慢行占到了不小的比例,在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中,随意变道抢道、不保持合理车距是较为主要的原因。 “目前,济宁的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人车矛盾也越发凸显。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能够摒弃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济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峰说,济宁市将营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频驶入机动车道 电动车乱行当止 本报济宁12月2日讯(见习记者 孟杰) 12月2日,记者在城区主要道路上暗访发现,骑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现象仍较频发。记者在一处繁华路口做了简单的统计,发现5分钟内,就有8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2日下午1点10分,虽不是上下班高峰期,城区太白楼路和共青团路路口的车流量仍然很大。红灯刚灭,很多电动车蜂拥驶过路口,不少电动车顺势拐入了机动车道,对路口的非机动车禁止驶入机动车道的标志牌视而不见。四辆载人的电动车紧紧跟在几辆出租车后面,一会功夫就趁机擦着出租车超车驶过,很是危险。 “为什么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记者拦下一名刚要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主问道。“刚才往这个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太多了,挤不进去,看这边车少点,就直接拐进来了。”车主说,自己平时不会刻意观察路上的标志牌,拐入机动车道只是因为非机动车道太拥堵了。 “很多电动车横冲直撞,我们司机最害怕的就是突然车前出现一辆电动车,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所以我开车时都会留意路边的电动车。”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告诉记者,很多电动车借着灵活轻便的优势,在机动车间来回穿梭,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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