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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事故车拉进大学校园 |
昨天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事故车辆现场敲警钟 | |
- 2013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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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于飞 通讯员 交警宣) 12月2日是全国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意识,烟台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主题宣传周启动仪式2日上午在烟台大学举行。 2日上午,烟台市2013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主题宣传周启动仪式在烟台大学隆重举行。在活动现场,交警部门将展板摆放在校园内,向参与活动的人员介绍交通安全常识,倡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对于如何在雪天保证安全驾驶,发生事故后该如何处理等实际问题,民警也做了详细的介绍。 交警部门还将一被撞得七零八落的轿车拉到了活动现场。民警介绍说,这辆车是今年4月份发生的事故,事故主要是因为驾驶员酒后驾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看着事故车,身为驾驶员的唐先生表示,以后开车绝对不能喝酒,实在是太危险了,事故猛于虎,不能大意。 来自烟台大学的志愿者代表小王告诉记者,以前只知道劝导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却因为自己的理论知识不足,不知道如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现在通过看了这些展板,还有民警的介绍,以后会更好地为市民服务了。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路面上。依托高清电子监控、3G无线图传系统等科技装备抓拍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率。仅今年以来全市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万起,2003年以来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续十年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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