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李振) 晚上行车,驾驶员经常遇到并且非常反感的是遇到对面或者后方车辆开远光灯,从而影响视线,造成行车隐患。 据交警介绍,2012年12月,在张店鲁泰大道一辆正在行驶中的小轿车与对面的一辆大货车会车时,由于对方货车开着远光灯,被晃眼的小轿车司机看不请道路,走偏,撞在了路边护栏。 “会车时使用远光灯,会导致驾驶人产生2秒左右的眩目。高速行驶状态下,几秒钟眩目,车辆会驶出10余米,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张店交警大队李警官说,车主遇到远光灯照射,眼睛应尽快躲开发光点。车主可以闪几下远光灯提示对方,但是切记不要长开远光灯进行反击。交警提醒,如果实在看不清前方的情况,车主最好减速慢行,甚至是靠边停车,等对方车辆过去后再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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