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4年不赔法院冻结20万股票
2014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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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23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王士勤) 新泰一男子2010年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一直逃避执行,也无财产信息可查。近日,却发现其出入证券市场,法院执行人员迅速冻结了其价值20余万元的股票,申请人拿到了迟到4年的赔偿款。
  2010年5月,新泰的王某在驾驶汽车行驶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周某发生了碰撞,造成周某严重受伤致残。由于一直得不到赔偿,周某将王某起诉到新泰市法院。经审判,王某被判决赔偿周某2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却一直没有履行,周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王某虽然曾在多个银行开户,但都不是大额存款,事故时所驾车辆也是借用他人的,仅住房一套也无法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周某因事故后医治花费较大,加之留有残疾,家庭经济状况急剧下降。2014年3月,执行人员忽然发现王某去过证券交易所,分析其可能炒股,执行人员迅速对王某在证券交易所的开户情况进行了查询。经查,王某持有多只股票近20000股,价值20余万元,执行员迅速冻结了其股票账户。近日,执行人员在证券交易时间,对王某持有的股票进行了交易变现,等待近4年的周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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