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象工程”重在限权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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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明辉

  近日,中央巡视十个巡视点“晒”出整改报告后,辽宁、新疆等也“晒”出整改报告。不同以往,本轮巡视整改报告,辽宁、福建都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列为重点整改内容。(10月12日《新京报》)
  所谓“形象工程”,往往就是地方领导病态的“政绩工程”。地方领导为什么热衷于拍脑袋决策,甚至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轻易就能大上快建一些奢华无度、浪费颇多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原因固然很多,比如下级官员溜须拍马、无原则迎合上级,“一把手”领导过于强势、法制意识淡薄,没有统一明确的项目决策机制等,但根本上却在于群众对领导的“官帽”没有有效的监督权。
  如果项目规划的制定、执行到考核评价,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规定可依,没有群众参与、不让群众监督,那么,一些领导上马一些项目时,当与自己的政治前途等利益相冲突时,难免有出现向短期出政绩的“形象工程”思路上倾斜的可能。
  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目的就是要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众观意识。改变思路,强化群众监督分量,相信会在遏止地方领导拍脑袋决策和上马“形象工程”问题上有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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