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论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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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摄像头折射安全担忧
  @彭磊:市民私装摄像头成风、监控范围从私权向公权区域蔓延,无不折射出普遍的对社会安全的担忧。公民有无权力私自安装摄像头,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而公民对于财产、人身、社会安全的防范意识,却是现实存在的。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市民私装摄像头的行为无可非议。只是,从道德、社会层面而言,尚需满足三个必要条件:首先,安装摄像头只以保护个人财产为目的,不能随意越界,侵犯他人隐私和窃取他人生活资料;其次,对影像资料的保密负责,不外泄、不散播;再次,在个人安装摄像头之前,最好先就安装位置、监控时间等与小区住户和物业部门一致商量,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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