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小广告期待部门合力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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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绍德         

  近日,市民董女士把车停在单位楼下停车位,下楼却发现车上飘着绿色的纸条,看起来就像是被贴上了违法停车告知单。走近了仔细一看,董女士才看明白,这原来是商家做宣传用的宣传页。(10月21日《齐鲁晚报》C05版)
  小广告和违法停车告知单,原本是不相干的两种事物,然而,这个商家却硬是把二者组合到了一起,制成“罚单广告”。从做生意宣传的角度看,这种“罚单广告”确实有利于吸引司机的眼球。可街头滥发小广告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而把小广告打造成交警部门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模样,更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在街头散发各种各样的小广告,看似单一的违法行为,但在监管上却涉及工商、交通、城管、文化、环卫等多个部门。虽然这些行政执法部门都可以从各自的职能范围对散发小广告的行为给予相应查处,但监管起来难度却非常大。
  对工商部门来说,除非广告单有虚假和违法内容,否则工商部门无法查处。如果散发小广告行为影响交通,应由交警处理,但交警在治理小广告方面没有执法权,因此即便发现散发小广告的人群,也只能按照交通违章予以制止。如果影响环境卫生,应由城管及环卫部门管理,可城管和环卫人员不是交警,不能跑到停车场或马路上去执法。如果街头散发的小广告假借报纸或杂志的形式,文化部门也可以查处,但是大多数小广告并不属于文化部门监管的范围。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是无法彻底制止街头滥发小广告行为的,而必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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