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表公司千万索赔案开审
2015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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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9日讯(记者 任磊磊 崔岩 见习记者 王小蒙) 9日,咪表公司运营方济南科溢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与之签订协议的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一案正式开庭。科溢公司认为由于被告原因导致项目搁浅,因此向被告索赔1184.5万元。
  原告律师称,2007年7月19日,交警支队委托安保中心与溢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由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保证公司能按总建设分十年回收成本及每年10%的收益。2009年10月15日,原告的股东约定投资1000万元,分两期以货币及实物进行投资。原告按照被告的指令购买咪表并按其要求进行改造,并由原告向被告支付管理费。
  但被告由于负责人变更等原因尚未正式与原告签订正式的协议,加上泺源大街道路改造,原告将无法继续收费,停车诱导项目无法继续履行。因此,两被告应当按照原承诺赔偿原告的实际投入1000万元及实际经济损失184.5万元。
  被告律师认为,原告所陈述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被告律师称,“被告人为项目实际用款人和项目主导者,原告仅负责出资”的陈述与事实不符,没有证据支持。原告称首期咪表采购了1000台,2010年7月在泺源大街安装了245台咪表,2011年6月起,755台陆续进口。但原告进口货物单显示,2011年6月份起才进口了1000台咪表。
  被告律师认为,交警支队是向原告收取过管理费,但该管理费并不是被告按照合作协议书约定向支队支付的分成,而是原告依法向国家缴纳的费用。
  此案将于3月20日进行二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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