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卡被盗想挂失酒店说不行
市商务局:预付卡业务需备案,巨鼎生态酒店未申请过
2015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张伟) 2014年9月,苏女士在泰安巨鼎生态园购买了一张面值3000元的储值卡,消费1400元后,卡被偷走。苏女士多次找巨鼎协调处理,对方以预付卡不记名不挂失为由,拒绝补办。
  3月9日上午,苏女士致电本报热线6982110反映,她于2014年9月5日,在六中南侧的泰安巨鼎生态园,购买了一张面值3000元的储值卡,并消费了一次,卡里还有余额1600元。“1月20日,我的钱包被偷了,这张储值卡刚好在钱包里。”苏女士说,储物卡被偷后,她多次找巨鼎生态园协调解决。
  “1月21日,我通过储值卡卡号,到巨鼎查看消费记录,卡里的1600元还在,没有被消费。”苏女士说,她手里有办卡和消费时的小票,也记得卡号,她想依据这些材料,到巨鼎补办新卡,但巨鼎拒绝了她的要求。“巨鼎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卡不记名,不挂失,不给我补办。”
  苏女士认为,小偷不可能冒险来消费,如果没法补办新卡,卡里的1600元就相当于白白送给巨鼎生态园,“作为一个消费者,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巨鼎生态园的相关规定就属于霸王条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巨鼎生态园一负责人表示,他们办理的储值卡不记名,不挂失,丢失后没法补办新卡。“如果有人拿卡到我们酒店消费,我们可以通知苏女士,但这部分钱我们没法退给她,也不能补办新卡。”
  记者从商务局获悉,储值卡等相关预付卡业务的开展,需要发卡企业在开展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但泰安市商务局并没有收到巨鼎生态酒店的相关备案材料。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