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卖预付卡全市仅有11家备案
2015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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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9日讯(记者 邓金易) 9日,记者在泰安市商务局了解到,泰安市发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中,仅有11家在是商务局进行了备案登记,远少于发售预付卡企业的总数。
  泰安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在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第四条规定,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而且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这位工作人员说,
  9日,在泰安市商务局了解到,泰安市的发卡企业中,仅有11家企业在商务局进行了备案。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地三十六条规定,不进行备案的企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2015年3月9日,在泰安市商务局,因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的发卡企业 企业名称
山东泰安银宝食品公司
山东兴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泰安新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泰安凯撒金殿温泉会馆
肥城盛世佳和购物广场
肥城新合作购物中心
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宁阳凌云商社集团
宁阳县万达百货有限公司
宁阳县华联商厦
东平县华联商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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