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善款该不该转捐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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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城一中全体师生为白血病女孩捐款,其父接到善款后百感交集。本报记者 李飞 摄(资料片)
     4月5日,3岁的平度女童小萌妍因白血病离开人世,留下了五十万余元的爱心捐款。8日,小萌妍的父亲将这些余款捐给了几位需要帮助的人。在不少募捐活动中,受捐人使用善款渡过难关后,善款往往有结余。对于结余善款,有人认为受捐人有支配权,不能强制要求其转捐;也有人认为,结余的善款应该转捐,让爱心传递。受捐助后结余的善款该不该转捐,应如何处理结余善款,对此您怎么看?
正方
这可实现善款最大价值
  一辩@郭汉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自己家庭最困难的时期得到了好心人的捐助,日后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社会是应尽的本分。结余善款应该捐出去救助其他需要的人,这是对捐助自己家庭的好心人的回报,也是自己的本分。
  二辩@张贺亮:将结余的善款转捐,可实现善款的最大价值。结余的捐款就应该转捐给那些急需要帮助的人,可发挥这笔善款的最大价值,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不辜负捐款人的一片善心,这也是公众所希望看到的。
  三辩@吴明:转捐善款有助于慈善的良性循环。款是捐款者为求助人献出的爱心,专款专用才符合捐款者救人于危难之中的初衷。善款一旦结余,转捐是最好的选择,既可以体现人与人之间的诚信无价,更可以推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良好风气。
  四辩@马燕沁:转捐善款是对好心人的感谢报答,更是对公益精神的发扬光大。民间公益募捐固然快速、灵活和直接,对于善款的使用却缺乏专门的制约监管,容易滋生一些猜忌和误解。这种情况下,受捐人不将余款据为己有是对爱心人士负责的态度。让款项从慈善中来、到慈善中去,也是对公益价值的诠释。
反方
转捐不可强求
  一辩@王婷:善款既然已经捐给受助人,其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受助人及其家属,具体如何支配其他人无权置喙。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结余善款必须转捐,当事人即使转捐也只是出于道义和良心上的选择,值得提倡但无法强求。
  二辩@钟倩:结余善款转捐与否,应量力而行。有些特殊的家庭,善款结余后其生活仍面临很多困境,当事人完全可以不转捐,将结余的善款用在缓解家庭困难上,以坚强的生活,这也是对捐助者最好的回报。结余善款转捐,应量力而行,因人而宜,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随大流。
  三辩@刘建国:善款应保证专用,不能再次转捐给他人。捐助者捐助善款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特定的被捐助者,用途非常明确。即便,被捐助者用不到这笔善款,也应该征询捐助者们的意见,看看到底如何处理。将善款转捐,只是被捐助者的个人意愿,并不代表广大捐助者们的想法。
  四辩@黄伟民:现在我国对结余善款是否转赠没有硬性规定,转捐与不转捐全凭个人意愿。如果本着善款善用的原则,结余捐款应该转赠把爱心继续传递下去。但是采取强制要求的方式,那就违背了社会慈善事业自愿捐赠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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