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之花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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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孔金泉

  牡丹最早出现在书画作品中,应是《洛神赋图》,岁月悠悠,一恍千年。
  到了唐代,“世人甚爱牡丹。”究其原因,是“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而那时以“环肥”为美,牡丹花大色繁,雍容华贵,正相契合。刘禹锡诗云:“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也就不足为怪了。“牡丹之爱,宜乎众矣!”这个“众”,上自贵胄,下至布衣,包括以“雅”自居的文人骚客。直至今日,依然如此。我们把牡丹称之为“国民之花”,庶几不为过分。
  牡丹,触春而发,最先感知到大地的脉搏。此时多少花草树木尚在冬眠之中,不曾苏醒。可以说是东风的爱抚,牡丹的提醒,它们才渐次欢呼起来。“春天来了,春天来了。”于是争相拔节,吐蕊绽放。像是一个热闹的集市。但是牡丹的脚步尚在路上,她并不着急,亦不观望。只是不紧不慢。让我们想起把胃口留给孩子的母亲。等到她们差不多止息了。她才蓄势而发。“不鸣而已,一鸣惊人。”大多数的花卉只有一色之观,桃红梨白,但是牡丹则是画家打翻的调色板,一千三百多个品种,任凭哪一种颜色不是渲染得淋漓尽致?可以说牡丹一花成春,迷人眼,乱方寸。对谁而言都是扑面而来的一个熊抱,想拒绝都难。我认识的一个画家朋友说,他画春天,别看花团锦簇的,其实他运笔时都是小心翼翼的,怕越雷池。只有画牡丹时可以恣意随心,有热恋的感觉。这大概可以解释牡丹被画家青眼相看的原因。
  牡丹不与百花争春,应出之于她的大度。白居易在《长恨歌》里说:“六宫粉黛无颜色”,“三千宠爱于一身。”用在牡丹身上也不差分毫。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能够视而不见呢?牡丹把自己的出场放在最后,实在是因为她要先把这个舞台留给别人。等到观众览花无数,审美疲劳之际,她才技压群芳,华丽登场。牡丹得名“花王”,是众望所归。很多第一次看到牡丹的人都会用到这样一个词:“惊艳”。其色缤纷,其香清雅,其形锦簇,其姿大气,其质高贵。这在百花渐次凋零的春末恰似醍醐灌顶,也就难怪我们要为之痴狂了。
  牡丹自古就是富贵吉祥的象征,她已然成为中国民俗中不可或缺的一笔。绘画中有之,小说中有之,雕栏上不乏她的身影,罗衿上更是当仁不让。一朵小小的牡丹寄寓了我们多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牡丹初“贬”洛阳,明以后移向曹州,也就是今天的菏泽。谷雨前后,花开时节,连阡接陌,艳若霞蔚,慕名而来的游客如过江之鲫。斯情斯景,盛世气象,谁又能免俗,做到独自向隅呢?我愿做这个俗人,一睹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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