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工商业和农业用电便宜了
淄博工商企业每年可少缴8.4亿元电费,对农业生产也是利好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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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检查供电设施。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商佃明) 23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自4月20日起,工商业用电(不含中小化肥,下同)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307元,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487元。
  同时下调的还有燃煤发电企业。《通知》要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02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调整为0.4194元。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调整为0.3355元。
  根据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去年淄博工业用电量273.6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4.71%。按此计算,调整后,淄博工商业企业、业主等每年能少缴电费约8.4亿元。
  此外,淄博还开展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试点。对今年3月31日前投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超低排放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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