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后玩起“躲猫猫”
微山一男子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三年半
2015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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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关在峰 王士明) 微山县一名男子在三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8.8万元后玩起了“躲猫猫”。27日记者从微山法院获悉,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今年4月,赵某恶意透支信用卡一案在微山法院开庭审理。赵某是微山县人,2008年开始以个人身份证先后在济宁三家银行办理了三张信用卡,分别透支了4.9万元、1.3万元和2.6万元。还款到期后,银行通过留存电话和地址进行催收,但赵某却玩起了“躲猫猫”,留存的电话号码停机,银行工作人员找到赵某的留存地址也找不到赵某本人,无奈之下银行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4年2月20日,公安机关对赵某进行网上通缉,这时赵某已经逃往南方。经过抓捕,同年11月28日,赵某被浙江金华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2月12日被依法批准逮捕。今年3月25日,微山检察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向微山法院提起公诉。4月1日,微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讯问笔录、赵某办理信用卡留存信息、消费记录和银行催收记录等证据。赵某对犯罪事实当庭供认不讳。
  法院一审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微山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根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微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西波表示,恶意透支就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赵某恶意透支8万余元,更改电话并逃跑,符合法律规定的惩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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