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将开展养老机构消防检查
2015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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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7日讯(通讯员 牟晓燕 记者 孔雨童) 27日,为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烟台消防部门将按照《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提请市政府组织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此外,各县市区政府也将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督促整改;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将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对非法经营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将通报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依法取缔。 
  消防部门将依法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巡查、检查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部门介绍,如发现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市民可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消防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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