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开假条遭拒 挥拳暴打医生
岛城法院首度“牵手”公安、医调委,三方联动化解纠纷
2015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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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上午,市北区法院联合公安、医调委对两起医疗纠纷案进行调解。                        周衍鹏 摄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 周衍鹏) 患者嫌医生不肯按自己的要求出具假条,挥拳将医生打伤。27日,市北区法院联合公安、市医调委,首次通过三方联动调解的机制,顺利化解了一起医疗纠纷案,由打人者赔偿受伤医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8000元。 
  27日上午10点,在位于南京路215号的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北区法院、市北公安分局及市医调委组成的3人调解小组,正在现场对一起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今年2月中旬,患者陈某因外伤在其弟陪同下至青岛市某三甲医院急诊科就医,经当班王医生诊治后,陈某要求医生为其开具休息一个月的假条。基于对陈某实际病情的诊断,王医生仅同意开具7日的假条,双方发生争执。陈某气愤之下对医生进行推搡殴打,致对方面部及眼角多处挫裂伤。后经法医两次鉴定,被打医生构成轻微伤,遂向患者陈某索赔4万元。期间,虽经市北公安两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经调查了解,虽然治疗花了不少钱,但除去医保报销的部分,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几千元。”“不管怎样,打人都是不对的,打伤人赔偿也是天经地义。”经市北区法院、市北公安分局现场20多分钟的联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赔偿王医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8000元。 
  据负责调解的法官介绍,近年来,医患纠纷矛盾日渐凸显,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此类案件审理周期普遍较长,对当事人、受理部门,都会造成时间、人力、精力等资源的浪费。 
  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此类纠纷,近期,由市北区法院牵头,联合市北公安分局与市医调委,建立三方联动对接调解机制,将诉前调解延伸至人民调解,引导医患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自愿合法原则下,启动诉调对接程序,以司法确认的形式固定调解协议。  
  27日,三方首度联手“发力”,成功调解两起医疗纠纷案件。 
医患纠纷案 年增一倍多 多因沟通不畅致医患关系不和谐,案件上诉率高
  近年来,随着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化,当事人尤其是患者一方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年增强,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以市北区法院为例,2013年,该院共受理医疗纠纷案56件,结案30件;2014年受理113件,结案81件,受理较2013年增长101.8%,结案数增长170%,案件审理压力加大。 
  “医疗纠纷的起因是,钱花了不少,病却没看好。”常年负责审理此类案件的市北区法院海云法庭庭长周敏分析认为,医疗纠纷案件大量递增,主要是医患关系不和谐造成的。患者总认为花钱就应该治好病,一旦感觉医院的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就会提出异议。而医院有时确实存在医疗服务不到位,与患者沟通不够,重复检查过度医疗等问题,令患者对医院产生不信任感及对立情绪,引发相关纠纷,甚至产生“医闹”现象。 
  周敏介绍,一些患者坚持走司法诉讼程序,有的两年了还没有说法。由于案件审理的重点是对医疗行为的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审查和认定,而目前许多鉴定只能到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才能进行,待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审理。有些案件当事人又对鉴定结果的认同性不高,会再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都会拉长审理期限。
  据了解,医疗纠纷案件服判息诉率较低。2013年,该院审结案件中判决10件,上诉4件;2014年审结10件,上诉5件,上诉率高达50%,远远高于全院一审案件上诉率的15.2%。
       本报记者 周衍鹏
典型案例
术后二度动刀 医院赔1.5万元
  2014年10月20日,患者张某因腹部疼痛到青岛市某三甲医院诊治,入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日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出院后,患者张某又因腹部疼痛多次到医院诊疗,并于两个月后再次进行手术。 
  张某认为,医院第一次手术存在严重过失,到市医调委申请,要求医院予以赔偿。医调委与市北区法院、市北公安分局联合对该案进行调解,同时邀请专家对医疗行为进行了分析评判。27日,经多次协商后,医院同意给付张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5万元,双方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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