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建议立法保障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专题议案,并请相关部门加快进程
2015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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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李超) 19日,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校园安全、加快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议案的审议意见,建议将制定《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槐介绍,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近年来淄博市相关部门非常重视校园安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首先是涉及校园安全的上位法不健全,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有关学校师生人身伤害的规定,零散分布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之中。这些法律并没有明确划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师生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对学校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又存在空白;其次是对校园安全管理不够重视,个别地方和学校在思想认识、责任措施、管理监督、安全保障等方面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存在较大隐患;同时,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不容乐观。
  淄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淄博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校园安全立法有助于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体系。
  因此,教科文卫委建议将制定《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加快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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