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人大代表联名要求加快立法
春游“解冻”还需法律护航
2015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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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校园安全隐患增多,校园周边环境较差,一旦发生校园事故,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冲击,对社会稳定、和谐造成不良影响。于是有些学校因噎废食,减少学生户外活动,取消春游、夏令营等,这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各方责任,十分必要。
  因此,王剑萍等11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注校园安全,加快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合理划分社会、学校、家长及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规定人身损害事故的处理办法,做到权责分明。议案建议,继续坚持在校园安全方面的好做法,例如,市教育局时常不打招呼对校园安全进行督查。增强学生安全知识,用法律手段规范引导家长的教育行为,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对家长进行专业科学的安全知识教育,改变大部分家长只关心孩子文化知识学习的现状,家长在家庭教育时渗透人身安全知识,学生要学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剑萍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注校园安全,加快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将该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交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在议案中,11名人大代表制定了《淄博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草案,草案包括6章共27条,重点内容包括,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伤害事故分类,伤害事故处理途径,协商、调节、诉讼,伤害事故赔偿等。 
    本报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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