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月饼托存安全隐患
2015年09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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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延伸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一些售价仅为五六分钱,没有材质、生产厂家等信息的“三无”月饼托也在网上热卖。而这些过于廉价、颜色鲜艳的月饼托或存安全问题。
记者在网上看到,各型号、大小的月饼托、月饼袋一应俱全。15元500个月饼托,每个饼托算下来才五六分钱一个;花花绿绿的月饼袋更便宜,4元钱100个袋子,每个售价仅为0.04元。
在一家网店商品详情中,月饼托、塑料封套及包装盒等近期销量直线上升。5元钱10套的黑色2格饼托近一月内已成交了334笔。还有15元一包约500张的月饼纸,用来直接包裹月饼,最近也成交了60笔。记者询问这些都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客服人员表示只知道饼托是塑料做的,具体的并不清楚。
对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注意其外包装的颜色和气味。“消费者可以将月饼托对着灯光和阳光检查,如果月饼托里有明显杂质,出现黑点、色泽不均匀就很可能是再生塑料,闻起来有异味的也是很危险的”。
本报记者 焦守广
网购食品第三方平台要担责
如今各大网络平台上卖的食品可谓鱼龙混杂,消费者在网购中买到不合格产品,大多数人只能吃亏。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新食安法将对网购食品监管混乱的现象带来改变: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由交易平台提供赔偿。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本报记者 焦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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