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供暖 八年没见热乎气
供暖期临近,百余户业主无奈干着急
2015年09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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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韩微
开发商卖房时承诺有暖气,结果房子卖出,住户拿了钥匙,一住八年供暖问题仍未解决。眼看着冬天日渐临近,台儿庄区左岸春天的住户们只能再一次找到开发商,希望解决供暖问题。
入住八年没过上“暖冬”
闫先生介绍,他是2008年入住的左岸春天小区,当时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有暖气,结果到现在为止,闫先生家都没有过过一个暖和的“冬天”。
“左岸春天是2007年开始出售基本2008年就入住了不少人,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供应暖气。之前开发商也和台儿庄的热力公司沟通了,当时热力公司表示他们愿意将暖气直接接到小区门口,然后开发商只要缴纳少量的开口费即可。”闫先生说,本来双方已经开始谈了,大家也都觉得这供暖肯定是没问题的,没想到最后开发商和热力公司双方不知怎么就谈崩了,导致了小区后来再想办理就难了很多。
刘先生说,在入住后,发现没有像之前承诺的小区有暖气。为此,前些年曾申请过仲裁,最终申请仲裁的住户也都得到了赔偿。但是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供暖,即使拿到补偿,冬天小区依然没有暖气,这时,开发商最终选择在小区里自己建锅炉,以达到住户供暖的需求。“这样倒是有暖气了,可是室内温度并没有达到正常供暖温度。”同时,闫先生还表示,即使供暖效果一般,但是开发商收取的取暖费用和正常热力公司供暖的费用是一样的,而且,因为锅炉燃烧排气的问题,区里已经不让小区自己烧锅炉供暖了,所以今年的供暖又成了业主们的一块心病。
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回来后再说”
早在2012年2月份,就有小区住户反映因左岸春天实行烧锅炉供暖,不仅噪声影响住户休息,还导致空气污染,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管理。但是由于多数住户还是考虑到供暖问题,最终只能是不了了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开口费缴费的问题开发商和热力公司闹掰了,我们现在在找物业那边交涉,物业是属于开发公司的。”和闫先生一样,已经在小区住了八年的刘先生也在恼怒着供暖的问题,他介绍说,刚开始几年也是年年闹,最后只得烧锅炉供暖。
据了解,2003年依据国家、省级有关文件,枣庄市政府出台了《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枣政发〔2003〕36号),明确规定,枣庄市“此前发布的城市设施配套费及供水、供热、供气增容费(配套费)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因此,暖气“开口费”(配套费)合并到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之一,征收对象是商品房开发商。商品房开工之前由开发商缴纳,计入商品房的成本之中,体现在商品房的定价之中。对于2003年7月1日,《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下达前,已建各类建筑物未缴纳过分项配套费的,后期需要新增供水、燃气、供热设施,仍要由使用单位缴纳相应的分项配套费。
2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左岸春天处物业,据工作人员回应,她现在也不知道今年的供暖问题将会怎样。随后,记者又联系上物业负责人王经理,被告知,关于小区供暖问题,他要“回来后”再跟记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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