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审黄标车竟有83条违法信息
黄标车“大限”将至,交警提醒车主及时办理报废
2015年1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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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6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高俊) 11月19日,章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扣一辆蓝色轻型货车,经检查,该车为黄标车,已经连续4年没有年检,并且有83条交通违法信息未处理。
  19日下午3时40分,章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济青路与世纪东路路口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A6N8×9蓝色轻型货车有黄标车嫌疑,遂示意该车辆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驾驶员出示的车辆行驶证后发现,该车登记日期为2006年4月18日,检验有效期至2011年4月,车辆逾期未检验。经民警上网查询后发现,该车违法未处理信息多达83条,执勤民警当即依法对该车予以暂扣。
  记者从章丘市交警大队了解到,该车违法信息多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民警告诉记者,该车已连续4个年检周期未年审,按照相关规定,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审的车辆,将予以强制报废处理,车管所将注销该车辆的所有信息,并禁止该车上路行驶。该民警还表示,因为此次查扣的车辆还有83条违法信息,因此该车主需先处理违法记录,再对该车进行强制报废。
  按照黄标车淘汰的相关工作部署,自2015年3月1日起,章丘市城区内世纪东路(不含)以西、世纪西路(不含)以东、国道309线(不含)以北、省道102线(不含)以南即为城区范围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交警大队已将所有黄标车车号录入卡口系统,实施电子抓拍,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进行抓拍。
  据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全面禁行黄标车,对黄标车上路进行处罚。济南市提前一个月实施该规定,章丘市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在章丘辖区范围内全面禁行黄标车。另外,章丘市交警大队将在电子抓拍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日常流动巡逻查处力度,对黄标车上路行驶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章丘市交警大队提醒,黄标车车主应及时到所在的乡镇、街道办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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