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关注
山东新闻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报料
评论
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信访条例
(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微信
分享到:
【PDF版】
走上街头宣传信访条例。
(上接E04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代理人代为提出信访事项。处于传染期的传染病病人的信访事项应当采用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形式提出或者委托代理人提出。
代理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信访事项时,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以及近亲属关系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推荐书或者介绍信(函),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行使代理权。
第二十九条 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信访接待场所信访秩序的维护,由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具体负责。
对来访时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扰乱信访秩序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被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将其接回,必要时由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将其接回;无法接回的,应当通知民政部门或者相关救助、福利机构予以救助。
对来访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第六章
信访事项受理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级或者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的建议;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三)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意见;
(四)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行使司法职权以外的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五)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六)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派出机构依据职责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意见;
(二)对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建议、意见;
(三)对行政机关发布的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四)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五)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六)对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七)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投诉请求;
(八)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信访人提出的请求属于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范围,但是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监察等行政程序解决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同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本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协调、督促其及时办结。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对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申诉;
(二)对本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职务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信访人提出的请求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定职责范围,但是依照法律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依照诉讼程序办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收到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依照下列规定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
(一)依法应当由本国家机关处理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
(二)依法应当由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处理的,告知信访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应当转送、交办的,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转送、交办;
(三)依法应当由下级国家机关处理的,向下级国家机关转送、交办,必要时可以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直接转送、交办;
(四)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提出。
依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不清的除外;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已经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受理并且正在办理期限内,或者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重复提出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不予受理。
第三十四条 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最先收到该信访事项的机关会同其他所涉及的机关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决定。
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或者职责转移的,由继续履行其职责的行政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第三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有关国家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上一级国家机关,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机关。
第七章
信访事项办理
第一节 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办理
第三十六条 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是以不服国家机关、其他有关组织处理决定的申诉,或者请求国家机关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信访事项。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发生地依照法定职责最先受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为首办责任单位。首办责任单位以及具体承办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将信访人合理的投诉请求解决在初次办理环节。
信访事项发生地与信访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信访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有关国家机关应当配合信访事项发生地有关国家机关做好信访人的救助援助、教育疏导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在办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时,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条 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信访人提出听证申请,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举行听证。
听证由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参与处理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必要时还可以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专家学者、职工代表、居民或者村民代表、信访人近亲属等参加。
听证应当通过陈述、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举行听证的国家机关根据听证意见形成的听证结论,可以作为处理该信访事项的重要依据。
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具体规则,按照本省有关规定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的具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办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或者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协商对话、说服教育、心理疏导等办法,对信访事项依法进行调解。
依照前款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有关国家机关可以引导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四十一条 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实清楚、事由合理,但是缺乏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依据的,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信访事项的事实认定情况、处理意见和依据,以及不服处理意见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作出支持信访人投诉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单位限期执行。
第四十二条 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国家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有关国家机关交办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交办机关反馈办理结果,提交办结报告。情况复杂、确需延期办理的,应当报请交办机关批准。
第四十三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查机关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信访人并说明理由。
信访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要求重新处理的,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核机关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信访人并说明理由。
复核机关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举行听证的,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四十五条 复查、复核机关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原处理、复查意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结论适当的,予以维持;
(二)原处理、复查意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予以撤销的,应当责令原办理、复查机关在指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复查意见,但是依法应当不予受理而受理的除外: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结论明显不当的。
原办理、复查机关由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被责令重新作出处理、复查意见的,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理、复查意见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一)信访事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
(二)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三)信访事项经复核机关作出复核意见,书面送达信访人的;
(下转E06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第A01版:重点
第A02版:评论
第A03版:重点
第A04版:重点
第A05版:身边
第A06版:身边
第A07版:身边
第A08版:身边
第A09版:身边
第A10版:身边
第A11版:身边
第A12版:身边
第A13版:身边
第A14版:日子
第A15版:互动
第A16版:日子·逸周末
第A17版:财经
第A22版:体彩
第A23版:天下
第A24版:天下
第B01版:创富
第B02版:创富·热点
第B03版:创富·行业
第C01版:今日济南
第C02版:今日济南·剪子巷
第C03版:今日济南·抢眼
第C04版:今日济南·抢眼
第C05版:今日济南·抢眼
第C06版:今日济南·精读
第C07版:今日济南·精读
第C08版:今日济南·都会
第C09版:今日济南·都会
第C10版:今日济南·都会
第C11版:今日济南·乐活
第D01版:都市消费
第D02版:都市消费·微生活
第D03版:都市消费·聚焦
第D04-05版:都市消费·特惠
第D06版:都市消费·专版
第D07版:都市消费·家电
第D08-09版:都市消费·美食
第D10版:码帮
第D12版:码帮
第D13版:码帮
第D14版:码帮
第D15版:都市车界
第D16D17版:都市车界·车展
第D1819版:都市车界·车展
第D20版:都市车界·车展
第D21版:都市车界·车讯
第D22版:都市车界·车型
第D23版:都市车界·车市
第D24版:都市车界·选车
第E01版:今日长清
第E02版:今日长清·主打
第E03版:今日长清·主打
第E04版:今日长清·城事
第E05版:今日长清·城事
第E06版:今日长清·资讯
第E07版:今日长清·地理
第E08版:今日长清·城事
第E09版:今日章丘
第E10版:今日章丘·资讯
第E11版:今日章丘·主打
第E12版:今日章丘·专题
第E13版:今日章丘·专题
第E14版:今日章丘·专题
第E15版:今日章丘·绣江亭
第E16版:今日章丘·教育
第E17版:今日高新
第E18版:今日高新·主打
第E20版:今日高新·城事
第E21版:今日高新·鉴赏
第E22版:今日高新·人物
第E23版:今日高新·专题
第E24版:今日高新·舜华堂
第E25版:今日济阳·广告
第E26版:今日济阳·主打
第E27版:今日济阳·主打
第E28版:今日济阳·教育
第E29版:今日济阳·城事
第E30版:今日济阳·城事
第E31版:今日济阳·资讯
第E32版:今日济阳·广告
第H01版:今日运河
第H02版:今日运河·主打
第H03版:今日运河·主打
第H04版:今日运河·主打
第H05版:今日运河·主打
第H06版:今日运河·互动
第H07版:今日运河·城事
第Hc01版:今日邹城
第Hc02版:今日邹城·视觉
第Hc03版:今日邹城·主打
第Hc04版:今日邹城·视觉
第Hc05版:今日邹城·城事
第Hc06版:今日邹城·专题
第Hc07版:今日邹城·专题
第J01版:今日烟台
第J02版:今日烟台·暴雪袭城
第J03版:今日烟台·暴雪袭城
第J04版:今日烟台·城事
第J05版:今日烟台·城事
第J06版:今日烟台·专题
第J07版:今日烟台·专题
第J08版:今日烟台·综合
第J09版:今日烟台·小荷
第J10版:今日烟台·小荷
第J11版:今日烟台·汽车
第K01版:今日潍坊
第K02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K03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K04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K05版:今日潍坊·城事
第K06版:今日潍坊· 城事
第K09版:今日潍坊· 教育
第K10版:今日潍坊·理财
第K12版:今日潍坊·健康
第l01版:今日聊城
第l02版:今日聊城·要闻
第l03版:今日聊城·城事
第l04版:今日聊城·拍案
第M10版:今日油田·01
第M11版:今日油田·02
第N01版:今日德州
第N02版:今日德州·观点
第N03版:今日德州·主打
第N04版:今日德州·关注
第N05版:今日德州
第N06版:今日德州·消费
第N07版:今日德州
第N08版:今日德州·24小时
第P01版:今日菏泽
第P02版:今日菏泽
第P03版:今日菏泽
第P04版:今日菏泽
第Q01版:今日青岛
第Q02版:今日青岛·时政
第Q03版:今日青岛·城事
第Q04版:今日青岛·区域
第RC01版:今日日照
第RC02版:今日日照·教育
第RC03版:今日日照·专版
第RC0405版:今日日照·家居专版
第RC06版:今日日照·身边
第RC08版:今日日照·身边
第RT01版:今日日照
第RT02版:今日日照·特别报道
第RT03版:今日日照·特别报道
第RT04版:今日日照·特别报道
第RT07版:今日日照·特别报道
第RT08版:今日日照·特别报道
第U01版:今日滨州
第U02版:今日滨州·重点
第U03版:今日滨州·重点
第U04版:今日滨州·专版
第U05版:今日滨州·专版
第U06版:今日滨州·新闻邹平
第U07版:今日滨州·综合
第U08版:今日滨州·健康专刊
第V01版:今日莱芜
第V02版:今日莱芜·资讯
第V03版:今日莱芜·关注
第V04版:今日莱芜·消费潮
第W01版:今日威海
第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第W04版:今日威海·互动
第Y01版:今日淄博
第Y02版:今日淄博·抢眼
第Y03版:今日淄博·抢眼
第Y04版:今日淄博·巡城
第Y05版:今日淄博·专题
第Y06版:今日淄博·巡城
第Y08版:今日淄博·学周刊
第Z01版:今日枣庄
第Z02版:今日枣庄·城事
第Z03版:今日枣庄·民生
第Z04版:今日枣庄·专版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