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赞前30名有奖,第27名咋没有
工商局:微信集赞未兑现相应奖品属欺诈行为
2015年11月2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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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领到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号码。
近日,市民张飞(化名)给本报“有事您说”打来热线电话称,他前几天通过微信集赞想免费领取移动电源,活动当天店家承诺前30名可获得此奖品,自己排名为第27名,领取奖品时却被告知只有21个移动电源。据悉,此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希望市民不要盲目相信点赞行为。
文/片 本报记者 梁越
市民反映
集够58个赞排队领奖品
商家说奖品不够让等通知
“14日那天,我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了济阳县派米通信集赞免费送卡通自拍杆、移动电源的信息,对方称,集够38个赞可免费领取自拍杆一个,集够58个赞则可领到移动电源。”市民张飞称。
当天中午,张飞调动亲朋好友一同帮其点赞,14时许已集够58个赞,随后他便到济阳县派米通信领取奖品。“当时工作人员称领取奖品需要第二天早晨排队,奖品有限,赠完为止。”张飞说。
为能领到移动电源,15日早晨8时30分许,张飞与朋友一起来到派米通信排队。“这个店9点才开门,当时排队的已有20多个人。为清楚知道我究竟能领到什么奖品,我接着拨打微信中留有的电话询问,被告知前30名可得到移动电源。”张飞说,当时清点了一下,自己是第27名。后来人数越来越多,第30名市民特别害怕别人加塞则一直维护秩序。9时,济阳县派米通信开门营业,并开始发放奖品。
工作人员每组喊5个人进去领奖,并用电脑登记他们的姓名、微信号、身份证号以及集赞截图。在此过程中,有市民提议给大家编号,这样每个人就能领到相应的礼品,也不怕加塞现象的出现。
随后,工作人员将编好的号码发放到剩余20位市民手中。待10个人领完奖品后,工作人员却告诉大家移动电源已经送完,等到货后剩余20位市民可再来领取电源,其他人则可领取自拍杆,并一一将剩余排队者信息登记在电脑上。
商家称前30名有移动电源
以后却改口称只有21个
18日,张飞又接到济阳县派米通信工作人员的电话,让他到店内领取奖品,可奖品却不是移动电源,而是自拍杆。“我问她为啥没有移动电源,工作人员告诉我只有前30名市民才能获取该奖品,而我是第33名。”张飞说,他反驳说自己是27名。“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工作人员又说‘一共有21个移动电源,27名也没有,我只是通知你过来,来晚了自拍杆也没有了’。”张飞气愤地说。
对此,张飞提出几处疑问:“我手里有他们亲自发放的号码,为什么说我是33名?他们是如何排名的?”“奖品发放当天店家承诺发放30个移动电源,为什么以后又说只有21个?”“前后不到一分钟,为什么工作人员却做出两种不同的解释?”
“我们集赞算是帮他们做宣传了,而礼品商家却没有如实兑现,这属于欺骗消费者。”张飞说,为讨回公道,他拨打了派米通信山东总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称23日上午将给予回复,可直至24日下午他也没有接到电话。
据市民李女士介绍,她是活动前一天登记的,排名为第一。“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第一个奖品就发给我。结果,随后几天我也没有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当我再次前来询问时,店员却称‘白送你东西还挑三拣四的’。”
工商部门说法
商家未兑现相应奖品
属欺诈违法行为
23日下午,记者来到济阳县派米通信,工作人员称最初开展集赞活动时以为每天也就来二三十个市民,没想到活动当天却有400余名市民前来领取奖品,登记表足足有12张。
“当时现场也特别混乱,我们也发放了一些券,但没有承诺多少号之前是移动电源,多少号之后是自拍杆。我虽然是发号了,发号之前也进来一些人,当天早晨共发放了21个移动电源。”工作人员说,活动当天确实没有足够的奖品,工作人员随后向总公司汇报了情况,过几天会运来移动电源和自拍杆。当记者问还有多少移动电源要发放时,工作人员表示不足10个,且主要提供给“较真”的顾客。
工商部门表示,微信“点赞送礼”活动是目前不少商家采用的一种新型营销模式,目的是吸引顾客的关注。而一些商家并未按照活动规则兑现承诺,或将规则写得含糊不清,未发放相应的奖品,这种行为其实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据悉,集赞过程包含多方行为,这些行为涉嫌违法。商家以物质利益诱惑网友点赞支持自己的活动或产品,存在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部分商家在网友参与集赞活动后却没有兑现赠送礼品或提供优惠服务的承诺,属于一种欺诈违法行为。
针对此种行为,2014年6月6日,微信官方也发布了《微信公众平台关于清理集赞行为的公告》,将全面禁止公众账号“集赞”玩法。“公众号累计发现一次集赞行为,封号7天;累计二次,封号15天;累计四次,永久封号……”对于这类活动,市民不可盲目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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