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方便盗窃藏赃物三伏天竟穿九条内裤
2016年07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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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据被告人供述,其为藏匿盗窃物品竟在三伏天穿九条内裤两条秋裤,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46岁的甘肃男子张武(化名)是一名无业游民,多年来一直走南闯北,游手好闲。2015年夏天,张武来到山东日照,由于没有生活来源,竟然打起了小偷小摸的主意。
  2015年7月的一天,他来到一家水暖店闲逛,趁老板不注意,将桌上的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盗走,并顺势溜出门外。很快,老板发现手机和钱包丢失,怀疑是刚刚出门的“客人”张武所为,便将其喊了回来并报警。民警赶到后竟没有在张武身上搜到赃物,因没有确凿证据,只得将其放走。没想到,张武丝毫没有收敛,当天下午,他来到一家饭店,趁老板离开柜台之机,将抽屉里的钱全部偷走,并匆忙走出门外。
  这一匆忙举动引发了老板的警觉,当其发现空空如也的抽屉时,更加确信了刚才外出的人一定有猫腻,随后将张武拦下并报警。警察赶来时,发现对方正是上午疑似盗窃之人,因仍然寻不到赃物只得对其裸体搜身。这才发现,张武竟然在大夏天穿了九条内裤、两条秋裤,之所以搜不到赃物,就是因为其将盗窃所得的“战利品”全部塞在了内裤中。张武承认,自己用一根绳紧紧将秋裤扎在腰间,将裤腿也用绳子勒住。一旦盗窃一些小物件或现金,就塞进去,这样不容易被发觉。
  2016年3月,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多次入户盗窃,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综合各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张武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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