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7日讯(记者 赵兴超) 7日,泰安市公安局公布新修订的《泰安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把普通违法行为也纳入举报奖励范畴,大幅提高奖励金额,恐怖活动等重大线索举报最高可超过50万元。
在7日的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高荣国介绍,2015年1月份,市公安局制定发布《泰安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收到各类有效举报线索2000余条,对于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机关均高度重视,逐一调查核实,据此破获各类案件13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00余名,共发放奖励资金516890元,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积极性。
高荣国介绍,本次修订扩大了群众举报线索的范围,除举报犯罪线索进行奖励外,对群众举报违反各类行政管理,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违法线索也进行奖励,将有奖举报的范围从犯罪线索拓展到违法线索,涵盖了举报、控告、协助抓获、扭送等各个方面,举报内容也从“两抢一盗”“黄赌毒”、重大刑事案件拓展到治安隐患等一般违法行为。
同时,群众举报渠道也得到扩展,除当面和写信举报,也可以拨打110电话、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举报;或者通过“@泰安公安”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泰安民生警务”官方微信、登录泰安民生警务平台互联网站进行网上举报。
在奖励额度得到了大幅提高,细化了奖励标准,市民可参与性大大增加。通过举报线索查获一般违法车辆及其驾驶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元;查获超员、超载等重大违法车辆及其驾驶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元;查获酒驾、毒驾、假牌(套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车辆及其驾驶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5000元。一般涉黄、毒、赌案件和一般涉枪、爆、危化物品、管制刀具管理等案件,奖励起步100元最高1万元,一般涉假案件起步500元最高5万元。邪教组织案件及一般涉黑、涉恶案件奖励500元到5万元。涉恐涉暴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或物品原则上奖励最高50万元,但不限于50万元。
高荣国表示,希望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到举报违法犯罪中,但不提倡市民亲手抓获嫌疑人,特别是携带枪支、刀具等危险嫌疑人。市民可以提供线索,协助有专业技能的公安机关民警破案,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保证了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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