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记者 于晓敏 通讯员 张玉华) 为切实做好全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近日,莱城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利用不少于1个课时的时间对学生开展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力侵害、防雷电等方面的教育。要做好家校联防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关注假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教育孩子不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要求学生离家外出活动务必预先告诉家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狠抓学生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好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引导家长认真学习防溺水教育视频,要求学生做到“六不准”,家长做到“四个知道”,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开展教师大家访,完善学生校外成长共同体建设,突出对特殊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要加强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自主管理。落实好教师分片包学生等网格化管理措施,假期安排学生督促家长每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包保老师报告孩子的安全情况,强化假期家长的监管责任。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通过广播喇叭、宣传车等方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塘坝、河流、水渠等危险水域设立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水域巡防,切实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同时,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车辆,保障学生暑期交通安全。
加强校园隐患排查和防汛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校舍和设施加强隐患排查,协调有关部门对校车运行线路进行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措施利用假期时间集中整改隐患。要高度重视校园防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防汛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校园防洪、防涝和防滑坡等工作,对有破损、漏雨、地势低洼易进水的校舍、库房等要立即进行维修加固。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职责,把防汛工作落实到人,配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切实保障汛期校园安全。
加强暑期校园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处置,并迅速将事件信息逐级上报,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对因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暑期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暑假期间,教育局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暑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暑期校园安全工作周报制度,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每周五上午9:00前将本周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报区教育局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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