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章丘市在济南市两会上提出撤市设区。“关于章丘市撤市设区的议案”编为“第1号”议案。
2013年
章丘市再次向济南市政府提报撤市设区的请示,经济南市政府、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备批。
2013年
9月
山东省发布《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将济阳和章丘两地“撤县设区”写入其中。
2015年
章丘第三次向济南市政府提报撤市设区的请示,经市政府、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备批。济南市还将“加快建设章丘次中心,推进章丘撤市设区”写入济南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6年
4月22日
济南市委召开十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章丘撤市设区工作的决议》,这意味着章丘撤市设区又完成一道重要程序。
9月14日
10月21日
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国函【2016】155号、鲁政字【2016】235号),批复同意撤销县级章丘市,设立济南章丘区。
12月22日
济南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章丘正式撤市设区。
(材料整理 蒋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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