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聊城出台贯彻落实反家暴法实施意见
2016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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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22日讯 (记者 凌文秀) 记者从市民政局火系,近日,聊城市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聊城市公安局、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妇女联合会等7家单位,共同制定了《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  据悉,《意见》旨在更好地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司法机关、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平安聊城建设。 
  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成员的共同责任。要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共同努力,推动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进一步健全,提升社会成员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和能力,预防、制止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综合干预机制更加完善,家庭暴力现象有效遏制,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得到巩固,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意见》要求,要注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在重要节点进行专题宣传和专版报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有针对性揭露、谴责家庭暴力行为,通过开展报纸释法、电台说法、网上学法等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反家暴法知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反对家庭暴力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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