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出台标准创新应用奖励暂行办法
获标准创新奖最高可获百万奖励
2017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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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琳)19日,记者从《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办法》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奖励及标准”“申报和推荐”“受理和评审”“公示和表彰”“工作纪律”“附则”八章,其中提到,标准创新奖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100万元。
  《办法》规定了申报范围和推荐要求。凡在潍坊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的承担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依本办法申报奖励。申报标准创新奖的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项目申请书、正式格式的标准文本等相关材料。申报标准应用奖的单位应提交项目申请、项目评估验收意见、项目评估合格文件等证明材料。奖励范围为潍坊市标准创新奖奖励范围为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农业标准规范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备案或进行自我声明)和团体标准;潍坊市标准应用奖奖励范围为上年度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据悉,标准创新奖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1个,奖励100万元;二等奖3个,分别奖励20万元;三等奖10个,分别奖励10万元。申报项目不满足奖励条件时,奖项可空缺。标准应用奖采用评定方式,申请材料经市评审办审查合格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直接予以奖励。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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