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5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黄启先)潍坊高密男子王某,为尽快提高驾驶技术考取驾照,在清明小长假期间,借来朋友的车练手。因害怕车辆违章罚款,对不住朋友,便把小舅子车牌照卸下来装到朋友的车上。5日,记者从高密市交警大队了解到王某因无证驾驶、挪用号牌受到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4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高密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在凤凰大街东首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银灰色海马牌轿车,在离警车20米的地方,猛地向左打方向,挤进左拐车道后调头,急忙停在路边。一男一女从正副驾驶位置上下车后,好似要互换驾驶位置。发现这一情况后,正在巡逻的三中队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刚刚从驾驶位置下来的青年男子,坚称车子是妻子驾驶的,拒不承认刚才是自己驾驶的车辆。民警立即从警车上调取行车记录仪录像让该男子观看。事实面前,该男子不得不承认刚才是自己驾车的车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该男子什么也拿不出来,民警只好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核查。
民警根据青年男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上网查证:男子王某今年28岁,他根本没有取得驾驶证资格,车辆是跟朋友借的。民警又根据车牌号码对车辆信息进行了确认,经查询后,发现此车辆的号牌属于一辆银灰色长安面包车所有,此车辆属于挪用号牌车辆。
王某说,他春节后报名考驾证,已经通过了科目二考试,正在进行科目三学习。清明小长假期间,为了巩固前期学习效果,他借来朋友的车练手。因为害怕电子警察的抓拍,对不住朋友,他借来小舅子的车牌安装在朋友的车子上,之后便在妻子的陪伴下开车上路了。
当王某开车行驶到凤凰大街东首时,发现一辆警车从后面驶来。惊慌失措的他,连忙拐上左转弯车道,调头后停在路边,想与拥有驾证的妻子换位置,不想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开车上路、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