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四部门联合四天查处7050起违法
其中酒驾124起,刑事拘留2人,一次记满12分119人
2017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异地联合执法莘县行动现场。 本报记者 李怀磊 摄
  本报聊城4月5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晶) 4月1日,全市“交通安全整治年”异地联合执法首次行动告罄,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期四天的行动中,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农机部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050起,其中酒驾124起,刑事拘留2人,一次记满12分119人,查扣报废、拼改装车等460辆,查处超限超载133起,农用三轮车和低速货车违法载人129起,农机违法230起,渣土车违法35起。
  3月29日至4月1日,聊城交巡警支队调研员王小伟带领冠县执法力量持续在莘县辖区内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仅31日一天,便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7起,暂扣车辆34辆,报废车3辆,其中重点违法行为酒后驾驶1起,农用三轮车和低速载货违法载人3起,乱停乱放5起、农机违法1起、涉牌涉证20起、准驾车型不符4起。其中还查获报废车3辆,其中一辆吊车,驾驶人无证驾驶被查处。另外1辆悬挂河南牌照的车辆已逾期6年,无保险,达到报废标准。还有一辆无任何车辆手续,驾驶人无证驾驶,目前3辆报废车均被暂扣,等待进一步依法处罚。当天还查获无证驾驶2起,1辆摩托车无证驾驶,另外一辆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目前2辆车以及驾驶人已暂扣,随后将依法从严处理。行动中,异地执法小组通过定点查控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聊城开发区,联合执法组在辖区光岳湖南、橡胶坝路口设置检查点,严厉查纠超限超载、超员、涉牌涉证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仅行动首日便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
  这次行动中,在全市各县(市、区)异地执法组通过周密部署,确定问题突出的路段,对过往车辆严查,有效打击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的执法组,均为各县(市、区)分别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城市管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农机局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同时被查地组织相关部门执法力量配合,混编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自即日起至年底,这样的异地联合执法行动还将常态化开展。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