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启动
2017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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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5日讯(记者 李榕) 4月5日17时许,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从4月6日5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省气象局会商预测,预测未来德州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4月6日5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城市主干道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提示信息,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此外,各县(市、区)立即启动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步落实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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