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交通规则,严执法胜过“等灯舞”
2017年07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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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房清江

  7月11日下午,河北邯郸市滏东大街联防路斑马线上,红灯亮起时几名孩子和穿着交警制服的民警随着音乐起舞,并在绿灯亮起前退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渚河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让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渚河大队和当地一所舞蹈学校合作共同创作了上述“等灯舞”,跳舞时有民警在一旁保障孩子的安全。(7月20日《北京青年报》)
  交通文明宣传,并不是初衷良善就是可行与必然有效的。“等灯舞”即是如此,首先斑马线不是演出的舞台,在红灯交替的短暂瞬间,交警带着孩子在上面跳舞,且不说安全不安全,就行为来说也会给交通秩序带来影响,本身就有违规的嫌疑,借以宣传本身的导向与严肃性值得商榷,这或许是引发争议的根源。
  同时,“等灯舞”跳给谁看的?就内容来看,所表达的无非“红灯停、绿灯行”之类的基本规则,用来教育幼儿园的小孩子或许更合适,拿来教育过往的司机与行人,用这种交规ABC的形式,起不到什么作用,徒具形式主义的意义。
  文明守法交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和倡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自然也是交管工作的题中之义,但是交通宣传是为交通执法管理服务的,是辅助手段,不能脱离交通管理与执法,为宣传而宣传,更非为了吸引关注在手段上花样百出,没有边界。
  交通文明的培育执法与管理是基础,文明交通可以倡导而不能奢求,不遵守规则、不文明礼让,群体再小,都是文明的短板,也只有强有力的执法与管理,才可能逐步补上这些短板。因此,交通文明的教育与宣传可以有,但别依赖。相反,只有文明上的说教,而没有规则的约束力,只会让交通文明显得更干瘪。
  近些年,城市交通文明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公民素质提升的必然要求。但是,文明的培育是渐进的过程,也是规则认同与规则约束力逐步增长的过程。前不久,深圳千车礼让救护车,让人领略到了深圳这座城市文明的力量。而在这种文明自觉的背后,深圳自2015年修改了交通处罚条例,对不礼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在执行上还在这些特种车辆上加装了摄像设备,用以执法取证,借此处罚了一大批不礼让的车辆,堵住了陋习的破窗,倒逼礼让示范效应的出现。由此可见,让规则有震慑力才是文明最好最现实的教育。
  交通宣传应避免与执法管理“两张皮”,越是对交通文明期待越高的城市,交通的执法管理越应加强,在技术应用、管理方式、执法力度等方面都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应配合执法管理的升级,在方式与内涵上也需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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