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洪洋
7月20日上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商誉造成损害,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诉售假店铺案。
12万元的赔偿未必抵得上淘宝打这场官司的成本,而且还只是一审判决,尽管尘埃尚未最终落定,案件或许还存在变数,但这一判决的标本意义毋庸置疑。
如今,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很多人将其视作“虚拟经济”,因此对弄虚作假现象也就比较宽容。持此心态的,不仅是一些处于竞争劣势的小平台,也包括部分消费者,为享受低价牺牲品质。而且,价格也是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过度的价格竞争中,难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失灵”。
从现实来看,电子商务体量越来越大,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且消费者的品质意识、维权意识随着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对网购商品质量与服务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电子商务的品质服务、诚信建设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淘宝不惜代价,与售假店铺对簿公堂,彰显企业的责任觉醒与担当。马云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每卖出一件假货,阿里巴巴会损失5个客户。在去年年底的一场演讲中,马云就说道,“未来中国经济,还需要坚持的就是诚信是商人的担当,必须建立起强大的信用体系”。
为此,阿里巴巴组建了一支2000人的专业打假队伍,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2016年,阿里通过大数据挖掘出造假线索1184条,成功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880名,捣毁涉假窝点1419个,破获案件涉案总金额超30亿元。可见,对制假售假行为采取“零容忍”“像抓酒驾一样打假”,阿里巴巴是铁了心,也下了大本钱,不只是表表姿态而已。
必须指出,随着电商的井喷式快速发展,网购投诉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大热门,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已为行业痛穴。如果这种不良态势得不到有效遏制,消费者的信任度就会进一步下降,“城门失火”殃及的不仅是消费者权益之“池鱼”,也包括电商行业自身。因此,作为一个有长远眼光、有责任意识的电商平台,必须直面这一问题,通过足够的自律和有效的自净,为消费者建立一个诚信的网购环境。
大而化之,仅有阿里巴巴“一个人在战斗”,“让他们不但不敢在阿里巴巴卖假货,也不敢跑到其他电商平台或者线下市场卖”是远远不够的,站上更高的高度,打击线上线下的制假售假行为,从商业领域开始构建社会诚信,需要社会综合治理。只有联合多方力量一起向制假售假行为宣战,穷尽法律框架内一切追偿手段,才能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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