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31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
7868户信用A级纳税人守信有奖励
2017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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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宋吉彬) 由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等31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于日前印发实施,向烟台市7868户A级纳税人企业提供35项守信激励措施,向市场释放更大改革政策红利。
   《合作备忘录》将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按照《合作备忘录》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激励等;税收服务和管理方面,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等;进出口便利方面,信用等级为高级认证企业的A级纳税人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享受AEO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等;公共资金安排和土地使用管理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融资便利化等方面,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作为优良信用记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烟台”网站公示;社会荣誉方面,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参考条件;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性先进社会组织时予以优先考虑。
  截至目前,烟台共有A级纳税人7868户,约占参加评定企业的23%,贡献了全市75%的税收,为烟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合作备忘录》也明确,对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一经发现A级纳税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参与守信联合激励资格并及时通报各部门,停止企业适用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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