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张磊) 29日,记者从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获悉,德州5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
1、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德强决定逮捕。
近日,经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武城县城市资产运营公司(国有公司)总经理张德强(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爱民提起公诉。
日前,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德州市中小企业局信息服务中心主任李爱民(正科级)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清军、丁清龙贪污案一审宣判。
近日,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平原县恩城镇原党委书记孙清军(正科级)、原招商办主任丁清龙涉嫌贪污一案,武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清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被告人丁清龙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4、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冠军玩忽职守、受贿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武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冠军(副科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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