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刘学芹) 日前,齐河县部门联动,依法清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对清理取缔类的企业要求8月5日前完成取缔任务;对整改提升类的企业5日内必须提交符合当地土地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的证明材料和立项文件,完善环保治理设施,8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各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要求,对所有“小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清理取缔。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手续不全、污染严重的“小散乱污”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要积极督促完善各类资料和环保治理设施,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取缔一起。截至目前,全县共摸底排查“小散乱污”企业457家,共清理取缔企业243家,完成整改提升企业2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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