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教育局做客市长热线
解决大班额,菏泽已竣工学校136所
2017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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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德领    

  29日,菏泽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永强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现场就市民关注的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幼儿园建设等问题进行回答。
关键词:全面改薄
到2018年
实现所有县区全覆盖
  按照“全面改薄”工作要求,到2018年,菏泽市所有县区都要实现“全面改薄”目标。按照规划,菏泽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需求总计为99.63亿元,建设校舍面积484.64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718.43万平方米。
  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建设校舍515.4万平方米,占规划的106.38%;建设运动场地708.78万平方米,占规划的98.65%;全市共投入设备购置资金22.32亿元,占规划的107.33%。“全面改薄”工作的顺利实施,使菏泽农村学校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社会对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越来越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大部分学校校舍面积、图书、课桌凳、实验仪器设备、运动场、音体美器材等教育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厕所、食堂、饮水、浴室等生活设施,已基本能够满足需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数量、素质和结构趋于合理,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日趋均衡。
关键词:大班额
大力推进
城镇普通中小学建设
  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菏泽大力推进城镇普通中小学建设。按照调整后的规划,2015-2017年,菏泽解决大班额问题共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84所,新增教学班5291个,学位24.3万个,新增校舍面积289.16万平方米,用地需求为8710亩,共需资金76.3亿元。
  截至目前,菏泽累计完成投资74.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7.64%;累计开工学校183所,竣工学校136所,分别占规划总数的99.46%、73.91%;开工面积353.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0.91万平方米,分别占规划总数的122.28%、93.69%;新增教学班3949个、学位17.8万个,分别占规划总数的74.64%、73.23%。
关键词:幼儿园建设
已开工建设
幼儿园116处
  近年来,菏泽认真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实施了《菏泽市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解决“入园难”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确定了“以建设公办幼儿园为主,建设农村幼儿园为先”的思路,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每年新建幼儿园200处以上。
  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幼儿园116处。
关键词:乡村教师周转宿舍
目前已开工建设9748套
  为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决定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按照规划,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是从2016年到2018年分三年完成。全市共需建设教师周转宿舍约60万平方米,共需建设周转宿舍1.6万套,解决1.7万余名乡村教师住宿问题。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乡镇、办事处130个,开工建设9748套,建筑面积45.83万平方米。2017年建设任务42个乡镇办事处,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乡镇办事处39个,54个建设项目3148套,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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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是如何划分的?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周边居住人口(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规模及办学条件和城镇新增教育资源情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就近入学的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或调整学区范围,确保学区划分全覆盖、无遗漏。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进行学区划分调整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
  学区确定后,应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对于因未进行合理划分学区或学区划分覆盖不全导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等问题,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决。

  2:外来人口子女就学如何办理?
  对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人员,已经实行居住证管理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暂未实行居住证管理的县区,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14〕14号)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非户籍所在地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等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办理,主要审查监护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3:中小学生转学有哪些规定?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区内不准转学。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第一学期本市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年级与学籍所在年级不符怎么办?
  个别学生如因擅自留级、不规范转学、不足龄入学等人为原因造成人籍不符的,建议留下联系电话,线下落实情况后,按政策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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